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入学后需要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须报教务处,取消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入学就想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核实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的嫌疑。
新生复查之后,各系需对2017级新生信息进行上报,上报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系、专业、班号及学号。新生信息填全之后以系为单位,将本系所有学生信息放入同一个电子表格sheet表中,以电子版形式交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截止日期为9月21下午下班前。学号编码规则及模板见附表1。编制学号要求如下:
1、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一一对应,不能发生错乱,否则会影响数据准确性;
2、只为已经报到的学生编制学号,未报到的学生在学号处填写“未报到”三个字即可。参军的学生也同样填写“未报到”;
3、退伍复学到2017级的学生同样需要编制学号,在备注栏填写“退伍复学”;
4、各系编写学号不是学号的最终版,最终版学号由教务处编写完整后发给各系。
教务处收齐各系数据后进行汇总、核查,在教育部学信网对新生学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2017级学生登录学信网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
附件1:编码规则及模板
教务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