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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本单位学位授予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

    (二)审议学位授予点的增设、撤销等事项;

    (三)作出设立或撤销分委员会的决定,审批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作出授予、不授予、撤销相应学位的决议;

    (五)研究处理学位授予争议;

    (六)受理与学位相关的投诉或者举报;

    (七)审议其他与学位相关的事项。

    分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学位申请人资格;
        (二)审议并提出授予、不授予、撤销相应学位的建议;
        (三)研究处理本分委员会学位授予争议;
        (四)受理本分委员会与学位相关的投诉或者举报;
        (五)审议本分委员会其他与学位相关的事项;
        (六)完成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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