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指导教学建设与改革。
(二)对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包括新设、停招、撤销专业,微专业评选及建设,应用型示范专业评选及建设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论证和审定《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
(四)对课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一流本科课程评选及建设等)进行评议。
(五)对实验室及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事项进行评议。
(六)指导教材建设,统筹教材编审,对选用数量较大的教材进行审核。
(七)对教风建设事项进行审议。
(八)对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指导教学管理部门开展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
(九)指导各类教学竞赛和示范教学活动,开展教学考核与评奖评优活动。
(十)指导建立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督促、检查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一)教学事故调查认定相关事项的领导、组织、协调。
(十二)学院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