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5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教学实验室安全,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请各系(部)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的要求,认真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系(部)于9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及整改建议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附: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教 务 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