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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8-29    浏览次数: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工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称“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为指导,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需求,对接水利、电力行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提升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学校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度。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赋能区域产业发展为引领,以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落脚点,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抓手,突出水利、电力办学特色,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强化工程实践训练与项目化教学,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建立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健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目标—教学实施与评价”的持续改进闭环,不断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分年度、分批次、分梯队系统性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通过3—5年的建设,力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获得受理。

    三、工作职责

    (一)学校

    学校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全体委员担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整体规划、督导与考核,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1.组织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工科教师聘用指导性标准》等制度文件。

    2.制定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3.制定学校专业认证相关文件。

    4.遴选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

    5.督导各单位落实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6.协调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及跨教学单位开设专业课程的开课单位,为认证专业提供支持。

    7.指导、审核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制定任务书及相关制度文件。

    8.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学年度检查,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开展。

    9.协调专业认证工作所需经费与各类资源。

    10.制定并出台专业认证工作相关激励政策。

    11.定期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是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撰写和提交专业认证申请、自评报告、年度报告等。

    1.成立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小组推进本单位专业认证工作。

    2.制定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专业认证工作。

    3.制定专业认证相关制度文件。

    4.落实学校《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督导教研室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5.组织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制定专业建设任务书,并开展学期自查、整改与各项建设工作。

    6.组织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制定“金课群”建设任务书,开展学期自查、整改与各项建设工作。

    7.制定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每学期组织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每学年组织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并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及生产实践,确保师资队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工科教师聘用指导性标准》《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要求。

    9.围绕实际教学需求,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新建实验室的调研论证、项目申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运行、日常管理维护和设备更新的长效机制。强化实验室教学应用,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应用能力。

    10.每学年组织本校教师、教学管理者、行业企业专家、校友及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开展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应用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人才培养全过程,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1.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

    12.组织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撰写自评报告,做好专家进校考察各项工作。

    13.承担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以及跨单位开设专业课程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每学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并配合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做好专家进校考察期间的听课看课、教师访谈、资料查阅等各项工作。

    (三)教研室

    教研室是认证工作的落实单位,负责将认证标准转化为具体的课程教学、实践指导与学生创新活动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利益相关方调研结果,优化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确保课程体系符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与《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的要求。

    2.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将毕业要求指标点转化为具体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确保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明确、可衡量、可评价。

    3.开展课程教学,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落实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做好教学过程材料的保存与归档。落实OBE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将行业企业、工程一线的真实项目融入课堂教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4.落实“金课群”建设各项任务。深化项目化教学改革,将企业工程项目、教师科研项目以及横向合作课题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5.深化校企合作。邀请行业企业教师担任专业课程主讲教师,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提升毕业生专业能力与就业岗位的适配度。

    6.开展课程考核。围绕课程目标科学设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突出对学生工程实践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考查。

    7.开展课程达成情况评价。每学期开展课程达成情况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举措并应用于下一轮课程教学。

    8.开展专业达成情况评价。每学年开展专业达成情况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改进课程体系设置。

    9.开展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引导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精神、工程实践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感。

    10.建立项目案例库。为项目化教学、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提供支撑。

    11.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充分挖掘各类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12.解读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学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解读,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深入理解毕业要求的内涵与达成路径,厘清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明晰职业岗位定位,增强专业认同感,提升岗位胜任力。

    13.开展学业指导。落实学业导师工作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学生根据职业发展需求、个体差异、能力和兴趣,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选修学习课程,安排学习进程,助力学生学业发展与能力提升。

    14.面向在校生开展调研工作。广泛收集学生的意见与建议,为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15.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围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优化、课程思政融入、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教学设计等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和专题研讨。

    16.撰写专业认证申请及自评报告

    17.协同推进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建设。承担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以及跨单位开设专业课程的教研室,应积极参与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课程体系优化等研讨工作;围绕认证试点专业建设需求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每学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规范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考核材料等教学过程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并按时将考核材料送交相关专业归档。

    四、认证时间安排

    按照“先行先试、分批推进、梯次突破”的原则,分三批推进专业认证申请。2026年,启动专业认证准备工作;2027年,按照OBE理念深化专业建设;2028年,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第一批提交专业认证申请;2029年,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第二批提交专业认证申请;2030年,软件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第三批提交专业认证申请。

    1  专业认证时间安排

    时间

    阶段

    重点任务

    2026年

    启动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与制度文件;

    2)制定专业建设任务书;

    3)制定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4)启动“金课群”建设,制定“金课群”建设任务书;

    5)开展人才培养需求调研

    6)建立项目案例库;

    7)开展专业学期自查与整改。

    2027年

    深化建设

    1)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2)按照OBE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模式

    3)开展课程与专业达成情况评价,根据达成情况持续改进教学;

    4)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指导毕业设计;

    5)持续推进“金课群”建设;

    6推进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

    7)优化项目案例库;

    8)开展专业学期自查与整改。

    2028年

    第一批提交认证

    申请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个专业完成专业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交认证申请

    2029年

    第二批提交认证

    申请

    1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个专业完成专业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批提交认证申请;

    2一批被受理专业提交自评报告,未受理专业整改后继续提交认证申请

    2030年

    第三批提交认证

    申请

    1软件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2个专业完成专业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三批提交认证申请;

    (2)第一批自评审核通过专业准备接受现场考察;

    3二批被受理专业提交自评报告,未受理专业整改后继续提交认证申请

    保障措施

    (一)健全激励政策,激发内生动力

    对提交认证申请并获受理的专业、通过认证的专业,给予相应工作量补贴,并在职称评审中给予政策倾斜。

    (二)完善监测考评,压实主体责任

    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制定专业建设任务书,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年度检查,确保专业认证工作的各项任务严格按计划推进、落地见效。

    (三)深化全员培训,培育质量文化

    系统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与标准的培训,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学习。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外出调研交流,鼓励教师参加工程实践锻炼,提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夯实条件支撑

    加强专业认证经费保障,对参加认证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一定经费支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经费投入精准、规范、高效,为专业认证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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