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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校字〔201977

    一、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不断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实验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而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

    2.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年度总结等;

    3.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的情况记录与说明;

    4.实验课程开设情况记录,包括实验项目、学时、内容、人数等;

    5.购买仪器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等;

    6.实验技术人员维护、维修、保养仪器设备的记录;

    7.各类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8.实验技术人员科研、技术开发、实验技术研究方面的情况;

    9.实验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情况;

    10.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日志;

    11.其他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四、实验室工作档案由实验中心指派固定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分类归档。实验中心主任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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