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党字〔2023〕41号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美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院字〔2022〕10号)进行修订。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升学院美育工作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将学院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作为“五育并举”的重要内容,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坚持面向全体。将美育纳入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贯穿应用型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面向人人的学院美育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师生主观能动性,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日常生活等方面营造美育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形成健全的人格。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学院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强化实践体验,拓展社会资源,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生态,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院美育新格局。
坚持特色发展。将美育教育与学院办学特色相融合,结合课堂教学、学生社团等活动,将“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精神,“精细笃行、创新实干、行稳致远”的电力精神等融入美育教育。
三、总体目标
全面加强和改进学院美育工作,将美育教育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合美育资源,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构建美育课程为基础,美育实践为依托,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美育体系。
美育工作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美育师资队伍及学生社团建设更加健全,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到2030年基本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美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院美育和社会美育相互协调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美育教育宣传
加强美育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更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把美育提到应有重要位置,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引导师生正确理解美育教育的实质和内涵,在全院营造浓厚美育教育氛围。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新媒体对学院美育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氛围。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引导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各系部)
(二)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学院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开齐《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电影鉴赏》《戏曲鉴赏》《书法鉴赏》八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自2022级开始,每名学生须修满公共艺术选修课2学分方能毕业。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跨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美育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根据学科建设、所在地域等教育资源的优势以及教师的特长和研究成果,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加强课程教学和教材改革,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教材体系建设,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责任部门:教务处)
(三)开展艺术实践活动
面向人人,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朗诵、戏剧和艺术实践工作坊等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至少1项艺术实践活动。每年举办1次校级大学生艺术节或展演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以社团文化艺术节、迎新生晚会、送毕业生晚会、红歌合唱比赛等系列美育活动为依托,精心打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校园艺术文化精品,营造浓厚的校园美育文化氛围,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成“一系一品”“一社一品”“一团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鼓励学生自发组建艺术兴趣团体。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种美育实践活动应作为第二课堂学分给予认定。(责任部门:团委、教务处、各系部)
(四)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安排美育教师,建立一支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美育教师队伍。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人数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设置,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鼓励聘任社会艺术名师担任兼职美育教师。完善美育教师工作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承担的学院艺术社团指导、美育实践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五)积极推进美育场馆建设
按教学及活动需要设置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专用教室及艺术实践活动场所,完善大学生活动中心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增设美育实践活动场所,同时配备相应设备设施,满足全校学生教育教学和开展实践活动需求。完善学院现有的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等场馆的美育使用功能,积极向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开放。积极拓展校外社会资源,打造美育教育实践基地。图书馆要有满足基本需求的美育类图书音像资料。要创造条件修建音乐厅、剧场、礼堂等演出场所。(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团委、图书馆)
(六)加强校园美育文化建设
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的基本宗旨,加强校园美育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特色文化等元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充分利用广场、教室、走廊、宿舍、体育场馆、校史馆、图书馆等等美育资源,营造艺术与自然融为一体、处处都有美的校园文化景观,以美感人,以景育人。(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图书馆、各系)
(七)增强美育服务社会能力
在美育工作中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党的创新理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凝练艺术作品,弘扬时代主题,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积极融合驻地地方文化资源,加强与地方文化部门合作,搭建地方优秀文化传播平台,弘扬传播地方文化。充分发挥我院美育资源和力量,积极开展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外出慰问演出,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社会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团委、各系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美育工作;设立学院美育工作管理机构,统筹有艺术类相关课程的系(部)、团委、教学机构等相关部门,加强美育工作协调,开展评估督导;配备专门人员从事学院美育工作,制定学院美育工作目标任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学院美育改革。
学院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团委、图书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系部党政负责人
(二)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对美育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做好美育实践活动和社团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院经费预算,经费单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美育工作经费由学院美育管理机构具体支配使用。
(三)强化制度保障
将美育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党委书记、院长及分管负责人定期研究美育工作和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学院美育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形成学院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合作、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院字〔2022〕1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