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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通知 〔教务2017〕20号

    发布日期:2017-11-21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和教务处工作计划,依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实施办法》,教务处将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请各系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保证本系全体学生认真完成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时间

    2017年6月14日(周三)——6月19日(周日)。

    2、评价内容

    包括课堂教学课程和实训课程。

    3、评价方式

    2015级、2016级学生登录学校教务处主页或直接输入IP地址:183.196.112.21,进入综合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

    4、注意事项

    (1)若学生忘记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所在系办公室查询。

    (2)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最后全评完了才能提交数据。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3)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也不能进行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等,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特此通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务处

    201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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