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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教学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已启动,为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请各学院(教学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范围与内容

    时间范围:按2018-2019学年度(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统计。

    填报内容: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要求完成基表1-基表7。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目录

    序号

     

     

    责任单位

    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一

    国资科

    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二

    国资科

    3

    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三

    国资科

    4

    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四

    各学院、基础部

    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五

    各学院、基础部

    6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六

    各学院、基础部

    7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基表七

    各学院、基础部

    为保证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于9月16日前提交统计表格至邮箱327140435@qq.com。二、报送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数据填报时不要修改原表的格式与结构,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可登录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询)。

    3.表中涉及实验室编号、实验编号、专任实验室人员编号、实验室面积等时,请按照教务处提供的相关信息填写2018-2019学年新增相关数据需要编号的,各部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编号规则自行编号。

    4.各部门统计工作可参照2017-2018学年数据统计表进行填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编号规则

    4.2017-2018学年数据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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