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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学号编制、入学后复查及在校生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次数:

    一、2019级新生学号编制

    新生入学前,各二级学院需对2019级新生信息进行上报,上报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班号及学号。新生信息填全之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有学生信息放入同一个电子表格sheet表中,以电子版形式交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截止日期为95下午下班前。学号编码规则及模板见附表1。要求如下:

        1、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一一对应,不能发生错乱,否则会影响数据准确性;

    2、由于财务收费、新生选课等需求,2019级学生学号于新生入学前编制完成,所有录取学生均需要编制学号,待报到完成后各二级学院上报未报到学生名单,将未报到学生进行删除;

    3、各系编写学号不是学号的最终版,最终版学号由教务处编写完整后发给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收齐各系数据后进行汇总、核查,在教育部学信网对新生学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2019级学生需登录学信网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

    二、新生复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925 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字201932号)文件的要求,要对新生本人照片、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照片等逐一比对,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须报教务处,取消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入学就想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核实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的嫌疑。

    三、在校生注册工作

    每学期开学各二级学院需对在校生进行注册,注册方式为在学生证对应学期盖制注册章,未缴纳学费的学生待交完学费再进行注册。近期教务处会发放纸质学生信息表由学生本人进行核对后签字。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务处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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