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院字〔2023〕71号
第一条 为规范在线开放课程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提高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线开放课程包括各级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简称“MOOC”)、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简称“SPOC”)等。课程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树、东西部课程联盟、超星、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优课联盟等上级管理部门推荐认可平台。
第三条 学院教师建设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执行在线开放课程上线基本规范,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第四条 强化课程选用管理,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由教务处统一选设,选课人数须达到最低人数要求,课堂容量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鼓励任课教师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选用反映学科发展前沿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的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学科优质课程。
第六条 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以线上方式为主。学习过程包括观看课程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课程讨论提问、课程考试等完整的教学环节。
第七条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时间遵照网络教学平台的课程教学安排,在线学习时间结束后网络教学平台将自动关闭。按照选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计划,学生必须完成所有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后,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格遵守课程学习纪律,严格在线开放课程考核管理。在线学习、考试时,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第九条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有效防范有害信息传播,严禁泄露师生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