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
党字〔2023〕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司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修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完善政策机制,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坚持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坚持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坚持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面向全体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方法和途径,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定期全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育大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二)针对部分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化解学生心理困扰,帮助学生了解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
(三)针对个别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转介到精神卫生医疗部门进行诊治。
(四)针对可能发生危机行为的大学生,要做好前期识别和及时干预等工作,调动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方法,阻止危机事件的发生。如发生危机事件,能快速反应,按照有关预案,做好心理稳定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举措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全员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三部分。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总体原则,全面开展全体学生教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广泛宣传为学生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方式;建立心理危机主动预防的意识,建立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学生异常心理状态;建立预警机制,妥善处理,使学生得到及时准确的帮助。
(一)全员心理健康教育
1.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在全院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采用理论与体验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如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心理测试、团体训练、情境表演、角色扮演、体验活动等方式,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2.大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心理剧表演、心理沙龙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课程相互补充,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定期对学生工作干部、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其鉴别心理问题能力及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报纸、海报、网络、心理服务热线、心理知识宣传月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二)心理咨询
1.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设立心理咨询室、团体活动室、放松训练室等,为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提供优质的实时实地服务。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专业、高效的心理咨询服务。
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恋爱观。
2.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学院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积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三)心理危机筛查、预警与干预
1.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积极借助专业工具和手段,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2.强化日常预警防控。逐步健全完善“学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宿舍长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遍访所有学生寝室,各系要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
3.大力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对于入学时就确定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及时将干预方案告知家长,与家长共同商定任务分工。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院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
4.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持续强化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同合作。学院要主动争取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为心理障碍及严重精神疾病学生提供医疗帮助。
5.妥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加快提升学院应急处置能力。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院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针对可能的社会关注,学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争取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合力做好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组员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见附件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规划以及协调各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各系成立系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员为学生工作人员,选拔专门人员负责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日常联系。系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工作干部及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培训和管理以及举办本单位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工作。
辅导员与班级心理委员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及时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定期将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汇报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同学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本宿舍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定期将宿舍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向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报。
(二)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优良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按不低于1:4000的师生比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要落实好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职教师应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兼职教师应具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
(三)加强条件保障
学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改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条件,设置团体心理辅导室、个体心理咨询室、放松治疗室、沙盘游戏室等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等心理健康教育工具。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品质,为切实推进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