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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院语委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推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监督检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

    院语委办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项规范标准;负责学院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负责学院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用语、工作用语,保证校园用字规范;配合省语委和学院开展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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