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关于对章丽欣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19〕32号)相关文件精神,章丽欣同学(学号:1008518130418)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予以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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