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专业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龙头作用,调动专业拔尖人才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本、专科专业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专业带头人进行新一轮的选拔和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带头人岗位设置
学校对开设专业原则上每专业设一名专业带头人。当前没有在校生的专业不再聘任专业带头人。
二、专业带头人选聘条件和程序依据《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进行。
三、具体安排
12月16日前各系完成专业带头人换届人选的确定工作。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键,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要扎实、细致地考察,推荐合适、优秀的专业带头人人选。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工作,保证专业带头人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