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7〕15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5月22日—6月2日(第13-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与实施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领导和教务处进行抽查。要求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教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随机听课、抽查作业、召开座谈会,深入实验、实训教学现场等多种形式,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常规教学检查
(1)检查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调停(补)课制度遵守情况;学生的到课率和课堂纪律情况。
(2)辅导教师全程跟班听课情况;辅导教师的辅导学习笔记及记录。
(3)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齐备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课外辅导、答疑情况;新入职教师和新开课程的教学、教案情况等。
(4)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教师教书育人情况、学生学习状况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与整改,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2.专项教学检查
(1)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学业导师的工作计划、工作日志。系导师制工作小组对学业导师的管理指导情况;学业导师是否为学生解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制的有关内容,是否进行专业学习讲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反响;座谈讨论或个别谈话的记录;向系分管领导提出了哪些工作建议;通过导师工作开展,取得了哪些实际效果或积极影响等。
(2)顶岗实习落实与管理
主要检查:顶岗实习任务的布置情况,是否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要求与工作流程,是否强调实习纪律和实习安全等注意事项。顶岗实习岗位的真实性、与所学专业的针对性,是否按时提交实习周记,指导教师是否按时批阅周记并给予合理评价,指导教师是否及时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实习过程的指导、互动与沟通情况,是否及时答复学生提问并给出意见和建议,是否根据顶岗实习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撰写顶岗实习报告。
(3)校内实践教学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教学进程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教师是否全过程指导。校内实验实训、实习基地的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专职实验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4)教案检查
主要检查: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案编写规范》的要求,进行教师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和课件的专项检查工作。
(5)公共选修课
主要检查:开课教师是否按照排定的时间、地点授课,教案、讲稿是否齐备,是否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与考核;学生的到课率及学习效果等。
三、教学检查材料提交
要求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发至邮箱hbsdxyjwc@126.com: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2.《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
3.《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特此通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