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学督导工作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增强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监测、评价、考核等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指导能力,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规范。
2.教学质量优秀,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较优秀的副教授也可参加推荐。
3.具有公正廉洁、实事求是的品质和坚持原则、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爱并愿意从事督导工作。
5.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有教学督导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名额
第一届教学督导选聘名额为14~18名。
三、遴选方式与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自荐
自荐人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第一届教学督导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直接交至教学质量监控科。
2.组织推荐
各系部根据遴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第一届教学督导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经由系部审核签署意见,报至教学质量监控科。每系部须推荐2名教学督导人选。
四、聘任与聘期
教学质量监控科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确定第一届教学督导组成人员。本届教学督导聘期为两年。
五、督导酬金
教学督导人员每听课1次计1个工作量,按学校当年工作量单元值单独计算酬金。
请各系部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教学督导人选登记表报教学质量监控科(弘文·守正楼13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sunchao_oc@163.com 。联系人:孙超,电话:7587070。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督导人选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5日
2017--41--教学督导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