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要求
1. 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以内。专业转入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转入的学生数不少于25人时,可新增1个班。超出转出转入人数时,按学期必修课、限选课平均绩点由高到低选拔。
2. 单独招生学生只能申请在考试大类内转专业。
二、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核
1.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2018级在校学生,在3月1日(第一周周五)前向本人所在系提出申请,递交《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出专业所在系和转入专业所在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学生拟转入二级学院将申请表收齐后于3月4日(第二周周一)前报教务处。
三、审核选拔与结果公布
1.教务处汇总、审核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网站向全校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籍管理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
特此通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