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字〔2020〕3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保证重修课程学习的进度和质量,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范围
1.考试不及格、取消考试资格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按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进行重修。
2.缓考重修课程在学期末直接参加考核。
3.旷考、缺考、考试作弊的学生按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进行重修。
4.学生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待正式开学后可申请重修。
二、重修管理
1.教务处负责重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重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随时检查各二级学院和开课部门的重修管理情况。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开课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重修管理的具体工作。
2.开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含双肩挑任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更新学生名册,具体负责重修学生的教学、辅导答疑、考核及成绩记载,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任课教师,并安排重修冲突学生的学习、考核等。
3.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查看重修安排,务必通知重修学生登陆教务系统,点击信息查询中的“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查看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二级学院应协助学生及时联系任课教师,按要求跟班学习。二级学院对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核实,通知到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并填写《重修冲突课程免听信息汇总表》,于2月28日
前报教学科。正常开学后,学生需补交《学生重修冲突课程免听申请表》至二级学院。
4.重修类别为单开班的,任课教师自行确定重修学习形式,二级学院协助学生联系任课教师,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5.跟班重修和单开班重修学生数据已与“雨课堂”智慧教学平台完成对接,任课教师和学生可以在雨课堂中查询到相关课程及学生信息。
6.旷考、缺考、考试作弊的学生按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进行重修,待正常开学后须补交《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
附件2:《学生重修冲突课程免听信息汇总表》
附件3:《学生重修冲突课程免听申请表》
附件4:《课程重修申请表》
特此通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务处
202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