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0]52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实习、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2.认真遴选指导教师,提高指导水平
各教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学习学校相关管理文件和规定,让每位师生都能按要求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严把选题关,保证选题质量
(1)选题应紧密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生产和社会需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
(2)各专业要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3)各专业提供选择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本届本专业本科生人数。
4.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强化教师的指导要求和指导责任,加大对教师指导工作的监控力度,提高教师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指导过程的痕迹管理。
5.加强写作规范培训
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之前,应尽早组织开展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的培训和讲座,帮助学生掌握写作方法与技能,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水平和质量。
6.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
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要组织做好2021届毕业生的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杜绝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
二、工作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题目征集、指导教师遴选、题目入库、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2.开题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和前期检查工作。
3.中期阶段(2021年4月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4.答辩阶段(2021年6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评阅、交叉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5.推优阶段(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拔工作。
6.归档阶段(2021年7月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归档。
请各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须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
1.系统登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83.196.112.26:7000,也可以登录教务处网站,点击“实践教学”登录。登录系统后,请选择“2017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使用账号
教师的登录账号为教务系统工号,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请师生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使用说明及要求
(1)请各学院管理员及时添加学生、指导教师信息,指导师生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2)学生和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熟悉有关操作和流程,及时在系统中提交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
四、其他
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选题情况一览表、指导教师一览表等资料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327140435@qq.com。
附件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 文)选题汇总表
附件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