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3〕26号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时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方案、学生选题开题组织情况等,以及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2.选题与设计(论文)内容。保证一人一题,题目的实际难易程度,专业相关性。设计(论文)内容与科研、生产、社会实际结合的程度,工作量大小情况,以及课题名称与任务书、开题报告的一致性、规范性。
3.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学生的开题、外文翻译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安排。
4.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学生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5.指导教师指导方法、水平与质量。指导记录(见附件3)是否完整规范,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讨论的次数是否有保证,是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各系认真核查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保证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不超过4人。
二、检查流程
1.各系自查。各系自行组织开展本系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中期汇报,检查应做到全覆盖。
2.学校抽查。教务处、高教中心组织检查人员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进度等情况,并抽检学生成果,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1.要求所有学生认真填写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表由指导教师和各系审核。
2.请各系在2023年4月1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27140435@qq.com。纸质材料由各系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其他要求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各系应全面了解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予以及时处理、协调解决。
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滞后的学生要加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对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学生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各系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过中期检查切实促进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3:毕业设计指导记录
教务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