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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负责专业建设工作。制定专业建设的制度文件,新上专业申报、专业动态优化调整,组织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一流专业申报、建设,组织专业群建设,专业带头人的审批、考核等。

    三、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制定课程建设的制度文件,维护课程库信息,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组织课程资源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组织一流课程申报、建设等。

    四、负责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文件,指导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开展先进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的评优评先及推荐工作,负责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审批、考核,负责学业导师的审批、考核等。

    五、负责教材建设工作。制定教材建设管理的制度文件,组织教材建设、征订、收发,组织优秀教材评选、推荐等。

    六、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教学运行的制度文件,组织教学任务落实、学生选课,编制校历、安排教学进程、调配教室、编排课程表、调停课审批、教学计划调整审批,各教学单位工作任务(工作量)核算,学生考试安排、重修安排、免修审核、成绩管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日常教学检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负责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管理工作。制定实践教学管理的制度文件,组织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效益评估,组织论证实践教学经费分配方案,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检查、安全检查等。

    八、负责学籍学位管理工作。制定学籍学位管理的制度文件,学生学籍审核、注册、更正、异动、学业警示、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组织大类招生分流、转专业,负责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制作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九、负责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制定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制度文件,组织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管理及验收工作,组织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工作。

    十、负责学科竞赛的管理工作。制定学科竞赛工作的制度文件,统筹学科竞赛经费的计划、使用、审批等。

    十一、负责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制定课程思政工作的制度文件,督促指导各教学单位、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思政研究、建设,负责课程思政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

    十二、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制定考试工作的制度文件,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考试的报名、考务等,组织考试院安排及学校领导批准的其他社会考试。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文件,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总结,负责组织语言文字的培训考试,督促检查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十四、负责教学管理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教务处各岗位人员负责将各教学环节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上级文件、过程性文件、结果性文件等整理归档,形成规范管理的文档资料。

    十五、负责全校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十六、负责教务处安全工作。

    十七、负责教务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教务处教职工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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